本文深入探讨了证券虚假陈述中审验机构的责任承担问题,旨在厘清并修正现有的法律规定,以确保投资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文章首先指出,审验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重任,其法律责任的正确界定对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至关重要。接着,文章详细分析了《证券法》及相关法律对审验机构责任的规定,指出了现行立法中存在的不足,尤其是对审验机构连带责任的规定过于粗略,导致在实际应用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和困惑。
陈洁: 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商法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法、证券法和信托法。出版《证券欺诈侵权损害赔偿研究》《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法律经济分析》《证券法》《证券法的变革与走向》等学术专著;主编《商法学教程》《商法规范的解释与适用》《公司资本制度的现代化》《商事指导性案例的司法适用》《中国商法的形成与发展》《商法界论集》等。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