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深入探讨了注册制下证券虚假陈述中中介机构责任边界的划分与界定问题。文章首先介绍了注册制对信息披露要求的提升,以及这一变化对中介机构责任的影响。随后,作者从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了中介机构责任边界的层次性:一是中介机构与发行人的责任边界,二是各中介机构之间的责任边界,三是各中介机构自身的责任范围。通过对这三层责任边界的分析,文章旨在提出一个系统性的框架,用以指导如何合理分配和界定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过程中的责任,从而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文章还指出了现有法律对中介机构责任追究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改进意见,特别是在合理信赖原则的应用上,建议根据中介机构的具体行为和结果来判断其责任范围,从而实现责任与过错的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