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从气候变化科学理论、安全化理论、人(类)的安全理论、天下主义理论、和合主义治理理论、绿色治理理论等方面介绍了气候安全问题的基础理论。
全球治理,气候治理,安全
王菲: 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博士,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公法、人权法学、权利理论、教育法学。先后在《青海社会科学》《环境保护》等核心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