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新时代条件下,人民法院队伍政治能力包括思想认识、价值目标、实践要求、个人品行等四个方面的要求。调研发现,人民法院队伍部分存在理念信念不够坚定、为民服务不够彰显、要素发展不够均衡、贯彻落实不够有力、“关键少数”作用不够凸显等问题。应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人民法院队伍政治能力的要求,结合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打造一支听党指挥、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绝对有力的人民法院队伍。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提升人民法院队伍政治能力”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李江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课题组成员:蒋炜,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陈优海,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吴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吕元媛,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张兴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四级调研员;吴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处副处长;苏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曹华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三级法官助理。主要执笔人:陈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