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旨在运用历史研究的方法、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实证分析法等方法,探讨二者在制度价值及保护利益上的重合,是否会导致政府怠于履行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职责,或重复诉讼浪费司法资源等问题,如何完善相应制度、高效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对比研究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陈雯贞,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陈燕燕,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周愿垚,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刘瑜蕊,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