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认真贯彻实施,其中,哈尔滨市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分析公众“不知法、不懂法、不信法”,行政复议机关“不想办、不敢办、不会办”的问题,通过加强政策宣介、拓宽受理渠道、实行“繁简分流”、强化机构建设和监督纠错功能等举措有效提升了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公信力,形成了一套好使管用、可复制推广的哈尔滨模式。展望未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监督、行政复议与行政复议调解的关系,进一步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潜力,助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