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立足区域特色和自身实际,联合南京部分高校(如南京理工大学)成立以南京市鼓楼区青雁未成年人关护中心为代表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逐步建立起以未检部门为主导,以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为依托,以高校为支撑的“检-校-社”合作模式。在检察院与高校的合作框架下,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内嵌于检察院内部,与未检办案工作环节一一对应,在检察院的监督指导下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系统化的专业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借助高校社会工作系的专业力量,以涉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促发展,在合作中求担当,通过机制创新、人员培养、理论研究及项目执行等推进司法社会工作的制度化、组织化及专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