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将我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海洋事业的目标。在坚决维护我国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提出并论证符合我国海洋权益和当代国际海洋法律体系的国际海洋法治观已经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本文认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的国际海洋法治观,需要我国坚持并维护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海洋秩序;坚持并维护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当代国际海洋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努力探索、逐步形成国际海洋法治的中国方案。
国际海洋法,海洋生态,生态安全,中国海洋治理,海洋命运共同体
包毅楠: 包毅楠,海南华阳海洋合作与治理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海洋法、外交关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