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建政校关系的过程中,各地探索出了一些有效的做法,如政府简政放权,大量减少对学校不必要的检查、评估;推进管、办、评分离,建立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和现代学校制度;转变政府的教育行政职能,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管制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提出政校关系重建中要重点思考改革的目的、如何收紧政府的“手”、如何监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等问题。建议制定《学校法》,厘清政校权力边界,用教育行政管理制度、教育投入制度、问责制度等来固化改革成果,建构一种有助于保障社会公正和公平、有助于学生更好发展的新型政校关系。
教育事业,研究报告,中国,2014
曾国华: 曾国华,《中小学管理》杂志记者、编辑,主要关注教育公平、学校变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