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经济体系中,金融产业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其他产业的竞争力和发展状况以及本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金融企业有其作为“企业”的共同特征。一般企业的“竞争力”概念,即“能够比其他企业更有效地向消费者(或者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并且能够使自身得以发展的能力或者综合素质”,
但同时,金融企业属于服务业,常被称为“金融中介”,主要经营货币、资本、信用等这些十分特殊的“产品”,使得金融企业具有许多与其他一般行业的企业所不同的特点。此外,作为经济体系稳定的重要基石,在世界各国,金融企业尤其是银行业都受到政府在准入、运行和结果等方面的严格监管,大型金融机构也常得到政府的支持和救助,使其竞争状况难以完全的市场化。在对金融企业竞争力精确监测时,对于这些因素都必须有所考虑。
金融业常被称为我国入世后“最脆弱的环节”之一,中国金融企业面临着来自全球化的挑战。金融企业的竞争力关系到中国金融产业的竞争力,也关系到金融体系甚至整个经济的稳定性,因此,金融企业的竞争力监测也就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监测结果是对给定的监测范围、基于给定的监测标准、应用给定和有限的信息资料的情况下得出的。脱离这一基础,任何“最强”、“最优”的概念都是没有意义的,任何对本报告结果的引用也必须同时说明上述前提条件。毕竟,公众评价和社会形象,对于金融企业的竞争力而言也是十分关键的因素,作为中立的监测机构,仅是认真的观察者,而不愿做出任何正面或负面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