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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碳市场报告(201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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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在“十二五”期间明确了2015年末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为2010年的119%,形成了一个带增量的总量控制体系,并将企业和非企业两类排放单位纳入碳交易体系,其中非企业类的政府部门、公共场所等的纳入是全国试点地区首创。在配额分配方面采用历史法,但对电力行业实行根据发电量的配额调整政策,非电力行业不予调整。从北京市纳入控排单位数量上看,存在高比例的配额缺口。市场对投资机构开放,但暂不对自然人开放。北京对履约中使用CCER抵消进行了地域限制和减排量产生的时间限制,并规定了有特色的节能项目减排量可以用于抵消履约的制度。市场出现较明显的季节性交易特征,因为配额分配出现的大比例缺口,北京配额价格较高。最初确定的履约期有高比例的企业未能履约,推迟履约期并强化履约执法后,控排单位履约率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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