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考察了西班牙人发现美洲大陆之前的印第安人社会和印第安人农业,论述了颇有争议的印第安人社会性质和印第安人土地制度,结果表明:古印第安人社会虽然总的来说还处于人类发展的野蛮和蒙昧时期,但已经开始了阶级分化的过程,国家机构和私有财产的观念还只是雏形的、不完全的,远没发展到像当时欧洲社会那样发达的程度;与此同时,印第安人传统的土地制度虽然正在遭到破坏,但基本上还是公有的,并没有发展形成欧洲罗马人那样的以占有、支配和使用三原则为基础的明确的私有财产观念,他们对私有财产的认识一直是很模糊,除了国王、贵族对财产有着相对独立的支配权外,其他阶层的财产私有观念并不明确。此外,本文还探讨了古代印第安人农业及其对世界的贡献,研究指出,在自由状态下发展起来的印第安人农业取得了卓越成就,所培育的作物,如玉米、薯类,通过大航海传遍世界各地,极大地丰富了各地居民的物质生活,甚至对社会的变革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