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进入全面推进的繁荣发展期。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出台省一级或直辖市区一级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被广泛应用于各领域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安排之中。但是,随着实践工作的深入推进,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因此,需要认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条件,准确把握承接主体,妥善处理“可以买”和“优先买”之间的关系,加强财务管理,构建科学的监督管理体系,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健康运行提供保障。
体制改革,研究报告,中国,2015
赵宇新: 赵宇新,国家行政学院社会管理专业2012级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