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8日)
在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始阶段,在全国上下认真地贯彻国务院有关农民工的文件精神,积极营造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利环境的重要时刻,我们在这里召开第七届“创业之星”经验交流表彰大会,回顾总结各地农民创业发展的实践经验,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下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途径,宣传表彰第七届全国“创业之星”。会议的召开很有必要,也有意义。在此,我首先代表国务院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为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作出突出贡献的“创业之星”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立足现代化建设的全局、顺应历史潮流作出的重大的战略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的战略决策,意义十分重大,影响极其深远。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协调推进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繁重的重大历史任务。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心是发展农村经济,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目前,我国农民生活水平低、农民增收难度大,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多,农民剩余劳动时间多。解决这一突出问题,主要出路在于扩大农民就业空间,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既要挖掘农业内部的容人之量,又要拓宽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空间,还要广辟外出务工经商的转移渠道。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大力支持农民自主创业。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鼓舞下,一大批农民走上了勇于创新、自主创业之路。有的领办乡镇企业,有的专门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有的在城乡从事商贸服务业。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已经成为农民致富带头人,农业发展的排头兵,农村繁荣的引领者。实践证明,多一个农民创业,就能吸纳一批人就业,带动一方百姓致富,拉动一方经济发展。如果说就业是民生之本,那么创业就是民富之源。
我们既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更要大力支持农民的创业,激发农民的创业活力,使农民的创业愿望得到尊重、创业活动得到支持、创业才能得到发挥、创业成果得到保护。要引导农民从实际出发,选准创业门路,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产加销一体化、贸工农相结合则产加销一体化、贸工农相结合。我们要鼓励农村各类人才成为创业主体,既倡导农民外出创业,也鼓励农民就地创业,还要支持外出的农民回乡创业,走出一条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带增收的农村发展道路。
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关键是要营造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我国农村的劳动力数量众多,他们有着强烈的就业创业愿望,蕴藏着巨大的就业创业潜能。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挖掘农村劳动力资源潜力,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发展进程,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既是新阶段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挥我国比较优势,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大战略。长期以来,大量的农民在城乡就业创业,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的就业创业,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06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我们要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破除制约农民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形成尊重农民劳动、尊重农民创业的浓厚氛围。让亿万人民创造社会财富的潜能得到充分释放,让广大农村的丰富资源、资本和劳动力的活力竞相迸发。要继续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建立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服务网络,健全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有效消除他们就业创业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的贡献得到充分的肯定,使他们的劳动得到应有的尊重,使他们的付出得到合理的回报,充分调动农民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根本在于培养造就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素质,增强农民的就业创业能力,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农民全面发展的迫切要求。要着力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农村的职业教育,大规模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就业创业能力。要把农村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近年来,国家启动了“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效,但今后的要求更高,任务更加繁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适应农民就业创业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及时把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能力的重要内容,作为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一件大事来抓。要做好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规划,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把农村的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培训作为公共财政安排的优先领域,加大投入力度。要调动社会各方面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的积极性,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教育培训机制。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引导性培训、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等,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统筹安排教育培训工作,既要搞好转岗转业培训,又要搞好农业技术培训,还要搞好创业能力的培训,努力使走出去的农民具有较强的务工技能,留下来的农民掌握先进实用的农业技术,从事创业的农民掌握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
促进农民创业就业,要充分发挥“创业之星”的示范带头作用。今天,在座的各位“创业之星”是广大农民创业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我们要弘扬“创业之星”的开拓精神,推广“创业之星”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创业的行列中来,努力形成生机勃勃的千百万农民创业的新局面。借此机会,我向各位“创业之星”提几点希望。
一是要志存高远,始终保持昂扬斗志。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往往容易产生骄傲自满和懈怠松劲情绪,缺乏危机意识和紧迫感,这是事业发展的大敌。俗话说:创业难,创一番事业不容易,但守业更难,有大的发展更艰难。当前,国内外市场竞争极为激烈,我国企业面临着规模、技术、人才占优势的跨国公司的强大压力。可以这样说,在竞争的环境中,已经不仅仅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了,而是“不进则衰,慢进则退”的问题。真挚地希望大家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胸怀富民强国之志,放眼全球竞争,自觉克服小富即安的思想,永不自满,永不松懈,不断地瞄准更高的目标,把事业向前推进。
二是要诚信守法,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企业也是社会人,企业行为不能违背社会公德,否则就会受到惩罚。希望大家更多地关注社会利益,诚信为本,守法经营,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重视消费者和职工的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关心社会公益,努力创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三是要致富思源,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大家都出身农民,来自农村,是那片土地养育了你们,成就了你们的事业,但那里还有许多的父老乡亲生活在贫困和艰难之中。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位更是责无旁贷。希望大家深怀感恩之心,以各种方式造福桑梓故里,回报父老乡亲,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为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促进农民的就业创业,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们的光荣职责。我们一定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开拓进取,创新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