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村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提高与农村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发展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并受其供给规模和程度的影响,不仅如此,农民改造、农村城镇化、城乡协调发展以及“三农”等问题的最终解决也离不开农村公共产品数量的增加和结构的优化。然而,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建设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应该是农村公共产品投入的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可以这样说,在农村税费改革和正在实施的取消农业税政策背景下,如果国家不选择好农村公共产品建设路径,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将更加捉襟见肘,农村社会发展也将更加尴尬。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研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状况与供给主体等问题是后农业税时代农村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这不仅有重大的经济价值,而且还有深远的政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