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儿童福利制度体系角度看,我国儿童福利大致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以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为主的社会基础设施体系,它们是儿童福利服务体系的制度基础与前提。二是社会福利当中与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密切相关的部分,例如母婴保健、食品营养、健康照顾、公共住房等,也可以算作是儿童福利的组成部分。三是以家庭服务、儿童福利服务为主的纯粹意义上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是儿童福利服务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例如,义务教育、孤残儿童的福利服务等。但是从这种体系性的视角还是很难理解我国儿童福利概念,也不容易了解我国儿童福利的基本状况。可以说,我国目前对儿童福利的认识还存在很大分歧,尽管国家提出儿童福利模式将从补缺型向普惠制发展,但对儿童福利概念和制度的理解仍然存在局限性,我们对儿童福利概念的认识还局限于狭义的理解,儿童福利服务对象仍局限于少数孤残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