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是我们这个世纪最伟大的社会文化运动,这一运动发源于欧美,而后遍及全世界,但是许许多多发展中国家却经历了长久的现代化阵痛。当它们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就中受到鼓舞,投身于现代化建设之时,常常以为,只要将西方的法律制度引入本国,就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结出同样丰硕的成果。但是,它们收获的往往是失败和沮丧。
痛切的教训使人们意识到,那些看起来完善的现代制度以及各种伴随而来的指导大纲和管理守则,本身不过是一些空的躯壳。正如英格尔斯所说:“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之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
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的成功,在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制度的建立。
同样,青岛农村的成功,在于本土特色的发挥。这不仅仅是发挥本地的区位、资源优势,还在于因地制宜,制定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各种社会管理制度。
现代化必须以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来保障。
依法、依制度治村,就是依统一的标准治村,只有标准统一,才能有公平、公道、正义。
依法、依制度治村,能精确度量每个人应该肩负的责任。
法律和制度,是一个稳定而统一的标杆,给每个人确定行为的界限,使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
依法、依制度治村,能避免村干部个人好恶的影响,避免个人不稳定情绪的影响。
依法、依制度治村,首先要依法、依制度治理“村官”。或者说,村干部要依法、依制度办事。
在青岛得到良好治理的村庄社区中,我们都能看到“村官”以及全体村民对于法律和制度的尊重和坚守。
法律是普遍的、刚性的,是全国、全省、全市必须遵守的,而制度,则可因地制宜。
通过对青岛村庄社区的广泛考察,我们可以看到,本土化、创新的村庄社区管理制度,是村庄成功治理的最大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