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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规训的实质是科学规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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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规训权力,一个学科得以依靠同一性的边界确立起自己的研究范式,进行学科建设并取得发展;而任何想要进入的个体,必然在学习和掌握知识的同时,也反过来受到“学科”的准入制度、评价制度、奖励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并形成带有该学科标识的行为方式和思维习惯——有些学者也将其称为学科文化。总而言之,这就是学科对个体规训的全过程。它意味着正是在社会建制的过程中,学科具备了垄断知识生产和人才培养的强制功能。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动态的历史化产物,所以对学科规训的任何讨论都应该是对学科建制史的分析。

而当我们将研究的视角重新转移到历史,通过对学科史和科学史的考察,我们会发现这样两个明显的轨迹:第一,学科规训与现代学科体系的确立不谋而合;第二,学科规训具备基于知识的权力力量与现代学科制度的确立不谋而合。两个“不谋而合”引导我们不由得去思考其背后究竟有一条怎样的线索穿插于其中。

学科规训除了以学科为基点,另外还有两个关键要素,一个与科学有关,一个与大学有关。其中,“科学”是规训权力的来源,而“大学”则作为规训权力的主要制度性场所发挥着作用。基于此,为了厘清学科规训和科学进入大学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而寻找到学科规训以科学化方式规训人的原因所在,本章对学科规训的实质的讨论将以追溯自工业革命以来西方科学的发展为起点,尤其将梳理科学知识进入大学并取得合法化建制的历史过程,一方面可以对大学学科体系的形成与规训之间的关系有更为深刻的认识,另一方面可以了解到规训对知识形态所产生的影响,从而对科学教育的规训特征及其对个体所产生的塑型影响作出新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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