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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失业性贫困和相关公共政策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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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统计资料和参与观察的方法考察了中国城镇失业性贫困的状况和中国城镇失业人口生存特点,发现家庭成为国家应对城镇失业性贫困的重要工具和个人应对贫困的最后资源,两者相互建构。正是以家庭为基础,底层社会群体维持了基本生存,并保持了社会的稳定。本文建议政府的反城镇失业性贫困政策应以家庭发展战略替代家庭生存战略,注重使贫困家庭拥有广义资产。

中国城镇的失业性贫困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出现的社会现象,它与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所产生的结构性失业、市场转型导致的竞争性失业以及国有企业改制出现的改制性失业相关,城镇失业和半失业的普遍存在产生了城镇中相当规模的底层社会群体(樊平,1996;吴忠民,2001;孙立平,2002)。城镇底层社会的失业群体不仅生活在失业、缺少稳定的收入、缺少福利和社会保障等状况中,还生活在与失业相关的群体文化和价值中,他们缺少社会支持和尊严。有学者称这种被甩在社会结构之外的状况是“社会断裂”(孙立平,2002)。

毫无疑问,改革过程中城镇底层人们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破坏,艰难与苦难并存,怨恨和愤怒同在。但与此同时,数以千万计的城镇底层人口以稳定和无声的状态生存着。因此,笔者关注的不是社会结构的“断裂”,而是政府的公共政策和底层社会对生活的重建,以及这种重建是如何在公私领域之间得以融合而使底层社会群体的生活得以继续,并减缓了其应有反抗,即分析政府政策对底层社会生活的作用和低收入人群自身的生活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反贫困政策。

本文以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2年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政协社法委)对北京1502户低收入家庭的问卷调查、2006年5月北京市18个区县对城镇低保失业人员的问卷调查、2004~2006年对郑州一家倒闭工厂所做的参与观察和32人次的访谈为基础。讨论如下问题:①城镇的失业性贫困状况;②城镇反贫困公共政策的制定和特点;③失业性贫困人口的生存策略;④反思转型社会特定的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关系及以实践为基础的反城镇贫困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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