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对中外合资企业工会的实证研究。本文在对10家中外合资企业的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人事管理人员及一些工人访谈的基础上进行研究。首先,本文发现,中外合资企业的产权结构变迁,使工人与企业利益重组,劳资主体明确化,劳资冲突出现。由此,工会组织出现明确的利益主体,工人自觉地要求工会加强组织结构及组织功能;同时工会在国家政策与法律的保障下进行积极的适应性转变。其次,合资企业工会的力量与发展直接受到共产党的作用和原有制度结构的保障与限制。最后,本文探究了工会的权力运作,提出工会在保护员工利益和协调劳资关系中显示自身的权力。
佟新: 1961年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工人与劳动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劳动社会学研究、性别研究、婚姻家庭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工人职业生涯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劳动关系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问题”、北京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合办“中国社会工作与实务研究中心”项目“中国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务派遣制度研究”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法律构建研究”的子课题“新兴产业中的劳动关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