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财产权的社会义务。首先,本文介绍了“唇齿条款”与无补偿的单纯限制。其次,本文介绍了从所有权绝对到财产权的社会义务。再次,本文介绍了财产权功能变迁的社会基础。接着,本文介绍了财产权社会义务的规范依据。而后,本文介绍了财产权社会义务的宪法解释和对财产权社会义务的合宪性审查。最后,本文介绍了应用:对北京汽车限行措施的分析。
宪法,中国,德国,文集
张翔: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