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企业所得税负担水平及结构的国际比较
在线阅读 收藏

作者导读

这是一篇很重要的论文。

谈到税收负担,人们往往只关注税率。实际上,我国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水平与名义税率差距甚大,而“差距甚大”所产生的结果是企业实际税收负担远高于所得税法规定的名义税率。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期所形成的一系列财务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中税收制度服从财务制度)和税收制度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虽然1992年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也已经在实践中进行了不少的改革,但在企业所得税的规范化方面仍然与市场经济要求相距甚远。由于多种原因,比如对国营企业领导人的业绩考核制度,可以说,相当一批企业的经营还没有进入市场经济轨道,而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度还没有与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并轨。

这个问题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也未能解决好。1994年税制改革方案设计遵循的“保持原税负”的原则,使得所得税改革难以迈出较大的步伐。当然,从某种角度说,改革的力度也很可观了。

这一矛盾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日益尖锐化。以加入WTO为标志,中国政府对外国企业的市场准入政策所形成的对中国企业的保护力度逐年减弱并将于若干年内取消。中国企业在中国的领土上要和同类的中国企业竞争,要和在中国投资的同类的外商投资企业竞争,还要和世界市场上同类的外国企业竞争,而实际税负远高于名义税负的所得税制度大大损害了中国企业的竞争能力。

这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在东北实施的支持老工业基地改造的税收政策中,已包含了若干解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水平背离(远高于)名义税负水平的内容。希望这些政策能为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最终与市场经济国家并轨奠定基础。

企业所得税负担是制定企业所得税制度、调整企业所得税政策时的核心问题。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税收制度的今天,确立合理的企业所得税负担水平及负担结构,更成为税制改革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为此,借鉴国外的经验,参照市场经济国家中企业的所得税负担水平及其结构,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确立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制,是十分必要的;而对不同国家之间的企业所得税负担水平及其结构进行详细的分析,则是这一系列工作中的第一步。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