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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财政政策》译者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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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导读

在一九九十学会理事长沈坚白先生和会长程杭生先生的推动下,美国乔治亚大学的罗伊·鲍尔教授主持了《中国的财政政策——税制与中央及地方的财政关系》课题的研究,并完成了这篇报告。受沈坚白先生和程杭生先生委托,我组织了几位英文水平较高又有一定税收业务知识的人员来翻译这份报告。除了做审校之外,我还花费了不少时间撰写了这篇不短的序言。

在这篇序言中我对现行税制做了评估。在税收收入占GDP比重的问题上,我提出存货投资对“税收收入对GDP的弹性”的影响,这是被人们长期忽视的因素。在中央、地方的分税制问题上,我提出,中央收入的比重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并不是坏事,由于地方政府对地方税收征收率的提高而引起的这一比重的下降是好事,而不是坏事。我再一次提出,中央已经控制地方财政收入3000亿元(2004年已超过10000亿元),我们还需要60%的目标吗?

对当时争议很大的增值税和增值税发票的问题,我否定了“淡化发票”的主张,否定了退回到普通发票的主张,否定了恢复产品税的主张,否定了实施实耗法的主张。实际上,不少十分关心税收工作并为税收工作做出很大贡献的人由于对增值税发票一度失控的局面感到困惑,从而产生了“中国目前是否具备实行增值税的条件”的疑问。我坚持认为现行办法是惟一的选择。出路在于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的金人庆局长提出的“一靠科技、二靠管理”。金税工程的实施能使曾产生过“中国目前是否具备实行增值税的条件”疑问的人消除了疑问,这使我感到欣慰。

对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问题的分析是这篇序言的精华之处。我介绍了美国联邦政府成立之初,各“邦国”(State)一致同意将征税权作为第一项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明示于宪法;而前苏联政府解体的重要的直接原因之一,就是在前苏联政府没有争取到征税权的状况下,俄罗斯拒绝向前苏联财政部上缴税款。我参加了实施中央与地方税务机构分设的全过程,也深知中央征税机构对中国政治、经济生活的重要性。我参加查处的浙江省金华县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促成了浙江省中央、地方税务机构的真正的分设,改变了当时浙江省将国家税务局隶属地方财政部门领导的体制。实践证明:地方政府控制中央征税机构绝对会产生损害中央利益、损害其他地方利益的后果。2003年又有某地方政府提出合并中央、地方税务机构的意见,理由是两个机构既造成政府机构冗肿,又使纳税人不便。仔细研究其方案后发现,所谓“合并”,所谓“合署办公”,其核心内容是该地方政府要获得对原保留在中央政府手中的人事任免权。这个意见,无论其良好的愿望是什么,理所当然地被否定了。令人感兴趣的是,当时有人向中央、地方税务机构合并意见的提出者提出反建议,“合并”或“合署办公”以后,人事任免权由国家税务总局行使。对这种反建议,合并意见的提出者表示,宁愿不合并也不交出人事任免权。这时,原来的理由诸如机构冗肿、纳税人不便等等似乎都不存在了。这个小故事会给人以启示。

在这样一篇序言中,我对财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它一定会在浩如烟海的财税文献中找到应该属于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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