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报告论及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时,重点阐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将之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这是亮点之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四个观点:第一,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这实际上是强调管理重心下移,扩大地方管理的权限。第二,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包括出资人制度以及管人、管资产、管事相统一的体系。这其实是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亟须宏观决策的问题。中央的表态及时明了,必将产生现实效用和深远影响。第三,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各自管理国有资产的领域,做到责任明确,为减少代理环节,建立人格化机制奠定基础。同时,要求建立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第四,继续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本文认为,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关键在于处理好以下三方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