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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姚洋等四篇论文的评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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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刚刚四位学者给我们的非常精彩的报告,我想围绕他们所谈的一些问题,谈三点想法。

第一,就是刚才姚洋教授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对改制的企业效率的影响做了研究。在我们实际工作当中,如何评价国企改制的效率,怎么把握价值标准,不是简单的问题。可以从财务的标准,比如说净资产收益率,看改制前后的变化,是否由于改制效率改进了;还有另外一些角度,企业通过改制,国资实现增殖了;通过改制消化了很多历史成本等,所以这是非常复杂的事情。这些标准并不都是同方向的,有的时候是冲突的。举个例子,经常有人讲,国有资产尽快处置掉,加快处置进程,甚至在政策上可以松一点,可以加快进程。进程加快了以后,企业的效率提升了,实际上在里面的国资也是增殖了,这是有道理的。具体到实际操作当中,在政策把握的时候,会碰到这类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改制推动着的期望值,即期望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得到一个怎样的结果;涉及到一些相关政策的制订和操作中的一些问题。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如果是政策放松了,这里讲是国有资产流失;政策的度把紧了,又讲说政策比较死,限制了资产的流动,延缓了国企的改制。这个度是很难把握的。像我们的资产评估一套体系,市场价格体系不是很完善,资产定价本身就很困难,所以我认为这是个很大的问题。我认为,国资流失不是效率问题,是公平问题。所以我们这里讲的效率,资产流失不是效率问题,是财富再分配。全体人民都拥有的一份资产,到了少数人的手里,这是不公平的问题,但是未必带来的是低效率,或者没效率。可能只有1个亿的资产在国企里面,慢慢地蒸发掉了,最后为零。但是流失到私人老板那里去,他用于兴办实业,去有效地经营,创造的社会财富,包括增加的政府税收可能还要大。所以这些交杂在一起,在政策实际的制定和实施当中非常难,理论上讲讲很容易,实际上非常难。另外涉及到国有企业的效率评价,我们经常把国企的效率、绩效,同其他的一些企业的绩效进行比较,个人认为这里的可比性不是很强。我们那么多的民营企业今天开张明天关门,生生死死,市场淘汰率是很高的,我们市场的退出比例是很高的,但要让一个国企死掉还真不容易,所以这就不可比。如果把那些死掉的民企都算进来,再来看它的平均效率,未必高到哪里去,所以这是怎么去比较的事情。

第二,讲讲我们国企改革的特殊性。公司治理本身就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国有企业的治理有特殊性,中国的国有企业的治理更有特殊性。特殊性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理论上讲我们国有企业要成为市场主体,实际上我们整个市场公司治理结构的推进,在政策导向上,是在向国外的私人公司的治理模式靠近,而不是朝欧美国家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靠近。我们借用的一些国际经验,基本上是来自于一些私人公司,特别是公众模式的一些经验。所以我们的国企跟欧美国家的国企不一样,我们的要求和期望不一样,所以我觉得刚才胡博士讲的有道理:国企可能将来改革到位了,应该作为政府调控的工具,但是现实性的问题是我们大部分的国企还是处于竞争领域,到了过渡时期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第二个特殊性,我们的国企分布非常广泛,形态千差万别,国企间差异非常大,不要说从整个中国来看,就从上海来看也是这样。我们如果试图寻找一种治理有效的模式来涵盖这一切,可能性不大或者不存在。从区域讲,不同的区域发展水平、整个发展环境、市场发育的程度都不一样,很难是一刀切的。所以在中国,国有企业的治理是不是存在一种有效的模式,未必,这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事情。

我们今天来讨论中国的国有企业的治理,公司治理是两方面,一方面是外部治理,一方面是内部治理。外部治理,主要是一些市场的约束,实际上在整个治理的过程当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我们谈的治理结构更多是谈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我们缺乏外部市场的治理,我们在这个背景下来讨论这个问题。我们通常讲,对公司的内部人来讲,有两种约束:一种是用脚投票,一种是用手投票。我们现在用脚投票的机制是缺失,很不充分的,这是一个特殊性。就是我们的市场包括资本市场,包括人力资本市场,非常不充分。

中国的国企有一个特定的政治生态环境,这个环境不是具体的,不是形象的,而是抽象的,能感觉得到的。这里有几个问题:一是党委在国企中如何定位。我们可以明显看到,我们一些民营企业,甚至一些外资企业有党委,我们国企也有党委,但是这两种党委是不一样的。某种意义上说,我们还不仅仅是政企不分的问题,还有一个党企不分的问题。这并不是说要削弱党在企业中的地位。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另外对企业经营者,我们长期形成的官员化的管理的思维方式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是当做官员来管的,不是当做要素来管理、配置的,当做人力资本来运用的。所以我们国企董事长,尽管我们在制度上,包括公司法,都没有给他特权,但是很多国企就是董事长一个人说了算。就是在我们的公司治理当中,除了我们所看到的,公司法、企业的章程以及一些有形的制度以外,可能很多起作用的是一些非正式制度或者叫潜规则。我们讲体制基础,一直讲不清楚体制基础到底是什么。另外我们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责、权、利的界定,责、权、利的协调机制更多的是通过行政协调的方法,所以有一些非正式制度影响甚至要超过正式制度,是与正式制度并行的,或者正式制度徒有其形式。

第三,解决国企问题的根本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①要大力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的调整。我们这么多的国企都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经过调整以后,留下的国企数量应该是不多的,规模应该是比较大的,分布的领域可能还有一些特别,上海可能有10800多个国有企业,我们把治理问题都解决是不可能做的,也没必要去做的。要大量的收缩。②要推进市场化。我讲的市场,不是产品市场,包括市场化的深度,就是公司治理,在法律和市场交易之间,哪些是由法律来解决,哪些应该市场交易来解决。我们的公司法,是一个公司监护人的心态,怕这个怕那个,实际上不需要国家去干预,不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问题,只要给一个框架的指引作用就可以了。所以公司的章程包括一些主要的制度,通过市场要素——所有人的市场交易和约来界定他们的责、权、利。所以智慧还是在于市场之中。靠我们政府去设计,靠我们的法律专家去完善公司法,可能是一个歧途。③要改革和调整我们国企的政治生态,就是我们国企的一些软制度。今天有许多学者、专家谈了“国资”的事情,本人这些年一直从事“国资”管理的工作,我觉得国资委很冤,“国资”改革有不能承受之重,从国资委这个层面上实际上责、权、利是严重不对称的,它承担很大的责任,什么事情都是“国资”的事,但是实际它掌握的调控权是有限的,非常有限的,它自己的利益更不用说了。像我们在国资委工作的,可能收入是老总的几分之一,谁来激励国资委?国资委将来最好的出路还是成为一个事业法人。国资委又是一般理财高手,专家型的,不要到一个政府序列里去,但是这可能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而且“国资”改革,哪怕就是解决了主要问题,不等于说我们企业的公司治理就全部解决了。解决了国有资产出资人的人格化的问题,接下来所有人和其他要素的持有人(包括人力资本)怎么去组合,怎么形成责、权、利的和约,要靠要素市场的深化来完成,要靠市场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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