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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市场化跃入制度体制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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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应该放在整个国企改革的大环境下来分析,国企改革的状态决定了国企治理结构的状态。中国国企改革目前要解决两个基本问题:国有企业经营方式的市场化与国有企业的制度、体制、机制的市场化。

这两个改革任务之间的关系在于,国有企业经营方式的市场化属于浅层次的改革,解决的是浅层次矛盾,而国有企业制度体制的改革属于深层次的改革,解决的是深层次矛盾。就好像地质钻探,前者属于在土壤层钻探,后者则是在岩石层钻探。后者要比前者难得多,甚至有时看到钻头在冒火花,却没有前进。当前国企改革恰恰达到了这样的一个阶段,或者换句话说,我国国企深层次改革刚刚开始,进入了最艰难、最复杂、最实质性的阶段。应该说,最近两三年,国企改革确实进入了实质性改革阶段。

中国国企治理结构的现状有两个特点:第一,没有改为公司制的企业或者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企业,治理结构上仍然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一部分公司制企业建立了治理结构,有了董事会、监事会,但其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几乎是重合的,有时就差一个工会主席,监事会是内部人,实际上形同虚设。第二,有的企业的治理结构发生了变化,董事会中有了外部董事,但这些董事都是兼职,也形同虚设;有的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了若干个子公司的董事长,而效果非常有限,因为他们没有精力去了解企业的情况,每年只开两次董事会,另外,还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监督者的动力机制没有解决。

治理结构的有效合理取决于产权结构的变化。最根本的要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我国目前产权制度改革还在进行当中。大致情况是这样的:县一级的国企产权改革覆盖面大概为70%~90%;地市级的国企改制覆盖面达到50%,但地市级、省级到中央级的国有大企业和一部分中型企业的改制刚刚开始。因此,如果等待产权改革完成后再建立好的治理结构,恐怕需要很长的时间。

假若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不动,那么它的治理结构怎么能够比现在更好?有几个问题需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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