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于“两权分离”,拥有物质资本的“资本家”可以通过授权经营弥补自己的“智力”不足,而拥有知识的“智本家”则可以找到“用武之地”。两种“资(智)本”的结合,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成就了现代企业制度的辉煌。然而,也正是由于两权分离,使得资产所有者(即企业主或股东)不得不将自己所有的资产委托给智本家(即经营者或经理人)经营,而经营者也不得不担负起资产的受托经管责任,于是就产生了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委托人(股东)的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受托人(经理人)的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样股东与经理人之间就产生了利益冲突。“智力资本”区别于“物质资本”的本质特征是智力资本存在于人体之内,具有完全的人身依附性。由于人们的理性、信息的不对称、契约的不完备,监督与激励就成为充分利用智力资本(经理人才能)的最可行方法。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就是协调股东与经理层之间利益冲突、充分激发经理人管理能力的一种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