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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清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研究》成果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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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成果共有19章:(1)人类社会发展是有规律的;(2)社会生产方式;(3)生产力是在社会生产中所发生的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4)社会生产关系范畴;(5)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6)生产资料所有制和所有权;(7)生产关系的一般和特殊(共性和个性);(8)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和反作用;(9)阶级和阶级斗争;(10)上层建筑是为产生它的经济基础服务的;(11)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12)关于社会发展动力;(13)社会经济形态及其划分;(14)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上);(15)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下);(16)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必由之路;(17)阶级的消灭和无产阶级专政;(18)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19)必须牢固树立起的几个基本观点。各章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如下。

第一章,以1846年马克思给安年科夫的信和为《政治经济学批判》所写序言为主要依据,通过对布热津斯基、卡尔·波普和我国近年来所出现的否认社会发展有规律性的观点的批判,进一步阐发了人类社会发展是有规律的这一观点,并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第一次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做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第二章,先简要说明物质生产的发展是整个社会生活从而整个现实历史的基础,说明生产方式所包含的两个方面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对立的统一;然后重点申明不能混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界限。本章追述了发生在20世纪50、60年代和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而近年来又被有的学者大肆宣扬的两种把社会生产的物质内容及其社会形式相混淆的观点,并阐述了自己的不同意见。本章还对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生产力具有社会性,怎样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的“资本的生产力”和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的生产力“作为资本的那种属性”,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对所谓“生产力二重性”说特别是对所谓“生产关系二重性”说的商榷,以及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话的理解,都有新意。

第三章,本章和过去谈论生产力的论著不同,把“劳动组织”特别是科学技术纳入生产力,并列专节加以概述。本章还对什么是“精神生产力”以及它同“物质生产力”之间的关系,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第四至六章,基本内容是:认定生产关系是通过物的占有所发生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认定生产资料所有制从来是生产关系中的根本问题,而这又只有通过它在生产、交换、分配等领域的实现才能得以显现;认定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在这三章中,还讨论了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定义的得与失;还探究了“Eigentum”这个德文词的含义,指出在马克思以前它确实仅是个法律用语,只有财产、所有权的含义,马克思则赋予它以新的含义,即“所有制”的含义,用来表示所有制关系,成为生产关系中的重要范畴。

第七章,首先肯定了生产关系是有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其一般性主要是:生产关系是一种为生产力所决定的物质关系,而不是由人们随意选定的;生产关系有它固有的内容,而不是由人们随意安排的;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划分有它的客观标准,而不是由人们随意判定的,等等。研究认为,所有这些虽然都还没有深入到特定生产关系的内部,但研究它们是有意义的。不过,不应把它们作为研究的重点,重点应是研究某种社会所特有的本质规定。在本章中,研究提出不能把事物的二重性同一般和特殊(共性和个性)这两个既有关联又相区别的范畴混为一谈,并做了比较详细的论证。在本章中,还表明了不赞成生产关系二重性的观点。

第八章,基本上是阐述一般原理,有一处较有新意,这就是提出对于生产关系同生产力适合或不适合,都不能做绝对化的理解。

第九章,此章基本是阐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批判资产阶级学者否认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的阶级和阶级斗争。

第十章,此章值得介绍的是比较详细地引述了恩格斯晚年在许多信件中对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辩证关系的全面论述。在这些论述中,恩格斯既重申了他和马克思一贯坚持的历史唯物主义一元论的观点,但是又针对当时的情况着重阐述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着力批判的是把历史唯物主义庸俗化。经过恩格斯的补充论述,使唯物主义历史观更加全面、更加完满。因此,研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历史唯物主义,必须把以前的论述同这时的论述结合起来。本章再一点新意就是回顾了粉碎“四人帮”后对他们批判所谓“唯生产力论”的再批判。

第十一章,着重阐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马克思主义观点,对批判这一观点的观点进行了反批判。它的现实意义在于,不相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就很难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很难坚持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第十二章,此章除正面阐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外,还同两种观点进行了商榷。一种是,认为社会发展的动力不是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而是生产力所具有的“物质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矛盾运动,说这才是使生产力得以“自己增殖自己更新”,而生产关系只是生产力发展的外部原因,它只有“通过生产力内在联系”才能对生产力发生影响;另一种,实际上是认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是直接表现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同所有制关系的矛盾运动。这一章还谈到如何理解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第十三章,论证了五种经济形态的划分是最基本的标准,批评了20世纪20、30年代以来一些人(包括托派分子和资产阶级学者)对五种经济形态划分的否定和攻击。然后用历史事实来阐述“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本章的新意在于,用一节专门从方法论方面论证“五种社会经济形态都是抽象出各社会典型的、纯粹的形态”,并指出不这样做,就区分不开不同性质的社会。

第十四、十五章,首先追述了资本主义产生以来的发展历程和进入垄断阶段以后所发生的新变化,接着分析了促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二战后经济快速发展的几个主要原因——在不超出资本主义性质的前提下对生产关系的进一步调整、科学技术革命、经济军事化和强化对外盘剥,最后用事实论证“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矛盾最终要把它推进坟墓”。

第十六章,提出了这样的见解: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论述,共产主义的两个阶段同属于一种社会形态,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大于区别点。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是在第一阶段还存在资产阶级权利。接着对资产阶级权利表示了同流行了20多年的观点不大相同的看法。

第十七章,有新意之处在于,怎样理解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的论断。根据列宁的著作,可以判定,列宁这句话不能像过去那样理解为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是消灭阶级的过程,这个过程一直要延续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而是说,“完全建成的社会主义”、“完全的社会主义”是消灭了阶级的。也可以这样说,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就是消灭阶级的过程,而这没有几百年的时间是不可能的。至于如何界定建成社会主义之前的国家和社会的性质,研究认为,只要是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共产党的领导下,只要是国家政权掌握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手中,只要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国家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就应是社会主义社会。当然,这还没有达到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程度,还不是“完全的社会主义”,而是建设中的社会主义。

第十八章,此章是前一章的延伸。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来不是丢开人去谈社会,就共产主义谈共产主义,他们谈到共产主义时,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同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可以说,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共产主义的核心内容,是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因为共产主义社会就是由这样的人所组成的联合体。本章在正面阐述的同时,还批评了用资产阶级自由观来歪曲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观点,把集团所有说成就是未来共产主义才能真正实现的自由人联合体,以及对“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做片面理解。

第十九章,这一章是全书的结论,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对上面所谈内容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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