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一项具有强烈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伟大工程。建设一个有权威而且公正的司法制度,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条件,是公民权利免受非法侵害的重要屏障和受到非法侵害时获得救济的有效而最后的途径,也是立法和行政武断、短视、偏差不可逾越的阻碍。当前,没有权威而又不公正的司法,已经严重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使群众看不到法治的好处,从而逐渐丧失对法治的信心和追求,也给那些肆意破坏法治的人以借口:与其你胡来,还不如我胡来。因此,司法改革已是推进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
近年来,各方面为推进司法改革做了许多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可以说,“司法改革”已成为目前法学界的强势话语。但总体上讲,司法改革似乎有些内冷外热,上冷下热,虽然学界沸沸扬扬,声势很大,但实际进展却非常缓慢而有限,甚至可以说真正意义的司法改革还没有真正开始。究其原因是,推进司法改革的思路很值得认真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