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大学组织面临的功利性挑战
在线阅读 收藏

本论通过对大学组织存在的不顾办学条件,盲目扩大招生规模;不顾文化背景的差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盲目合并,求大求同;学科建设出现偏差,盲目“追随”热门专业;疏于管理,盲目办班,听任学历主义流行,助长文凭主义泛滥;学术权利弱化,等级制度明显,官本位意识根深蒂固;大学缺乏表率作用,盲目顺从社会,引导作用锐减等现象进行归纳,从而提醒人们应警惕大学组织所面临的功利性挑战。

研究大学组织极端功利现象必须首先清楚的一个前提是:已经确定大学组织存在极端功利现象,并且知道大学的哪些现象属于极端功利现象。因此,研究之前,需要首先回答的问题是:如何判定大学机构中的某种现象是极端功利现象,某种现象是必要的或合理的功利现象。

诚然,要明确地给不同层类的功利现象分别确定一个标准和依据是困难的。因为,在大学的诸多活动中,功利现象有时是显性的,有时又是隐性的。有时貌似超功利的活动,也潜藏着功利的甚至是极端功利的目的;比如,大学组织要求学者们潜心于学术研究,这种要求似乎是超功利的活动,但不同的组织要求,其目的也不尽一样,在这些不同的目的中也包含了不同程度的功利因素。有时,表现十分明显的功利活动,也不能说它就是纯粹的极端功利现象。比如,大学科研组织总想设法多争取一些课题或者项目的研究经费,表面看似乎是很功利的,但由于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完成研究任务,多出研究成果,这种行为不能说是纯粹的功利行为。正是由于功利现象存在着极其复杂的隐性和显性等实际情况,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对不同程度和不同层次上的功利现象做出合理的判定,难以分辨某种功利现象是合理的功利现象还是极端的功利现象。本研究对功利现象的判定办法,不是依据量化的标准,而是依据混沌理论,对一般功利现象和极端功利现象进行的一种模糊性界定。所谓混沌,即模糊状态和不确定性,是一种非周期性、无规则和不可预测的随机行为,是一种只有在非线性系统、并且在一定条件下才发生的模糊现象。混沌理论最形象的说法就是蝴蝶效应,在这一现象中,初始条件微小的变化将导致最后现象的极大不同。使用非线性模型,有可能圈出系统中潜在的临界压力点,在这些临界点处,小的变化便可产生不成比例的巨大影响。混沌现象在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大学组织的功利问题也同样存在混沌现象。因此,对功利现象的判定,可以从“量”的方面去考察,也有必要运用混沌理论,从“蝴蝶效应”这一方面去考虑,通过使用非线性模型对一般功利现象和极端功利现象进行模糊性界定。

所谓一般功利现象,是指大学组织把功利行为作为促使自身快速发展的手段时所表现出的各种现象。那么,怎样判定大学组织的功利行为只是发展的手段,而不是自身追求的目的呢?一是对获取功利量的判定;二是对获取功利方法的判定。“量”的合理性,就是说既非不足,也非过剩,而是适量和必须。如前文所述,一般功利现象是大学发展的必须,是大学产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合理的或必要的功利。方法的合理性,就是说当自身获得功利时,不影响其他组织和个人也同时获取功利,或者说,其他组织或个人也能同时获得某些利益,起码不使原有利益受到损害。正如古人所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合乎“道”的功利行为就是合理的;不合乎“道”的功利行为则是不合理的。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就是获取的功利是自然的,还是非自然的。自然的就是合理的,非自然的则是不合理的。所谓自然的,即不是假借武力(权利),干预自由或奴役其他组织、个人的结果,而是按照成德达善的标准,对智慧、节制和正义的恰当运用。近年来,为了加快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步伐,政府实行了高等教育成本的合理分担和扩大招生规模等多项改革措施和必要的政策。大学组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出现一些功利现象,应该说都是无可厚非的,是合理的。例如,由学生缴纳一部分培养费用,以弥补办学经费的严重不足,是一种合理的功利现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适度扩大招生规模,为社会培养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的建设性人才,是合理的功利现象;不断拓展专业领域,扩大办学实力和竞争力,密切与社会的联系与合作,广泛吸收可持续发展的办学资金,也是合理的功利现象。因为,它们都自然地反映了大学发展的客观要求,适应了大学发展的实际需要,是新时期大学发展不可缺少的措施和手段。但是,一旦大学组织对政策的理解和运用出现了偏差,如不顾百姓的承受能力超成本收取学费,不顾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无限制地扩大招生规模,为了获取办学资金毫无原则地迎合社会、适应需要等等,就不能说仅仅是为了自身的发展而采取的自然手段了。在这种功利现象的背后,必然潜藏着以功利为目的这一欲念。我们把这些通过非自然手段获取的一些功利现象,都视为极端功利现象。所以说,极端功利现象,就是把功利作为追求的目的时所表现出的各种现象。目前,大学组织出现的极端功利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