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刘金华讲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陵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研究》(批准号为04CZS002),最终成果为专著《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研究》。
随着近年来考古工作的进展,愈来愈多的佚失文献被重新发现,这为重新审视中国早期数学的发展状况提供了良好契机,1983年在湖北江陵张家山247号墓中发现的《算数书》即属此类。该成果对《算数书》文本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整理,并就文本整理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做了一些讨论。研究内容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简论,主要对《算数书》进行综合研究,就该书所涉及的一些重要课题如著述的性质、体例、内容、成书年代、文本结构的确定、与传世文献《九章算术》的关系等进行考察;下篇则致力于对《算数书》一书文本的整理,包括文字的校勘、简序的审定、简本意义的发掘等。该研究成果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看法。
第一,《算数书》一书作为目前所见的中国成书年代最早的算学著作,将中国数学专著的成书时间提前了数百年,它的发现结束了汉代的《九章算术》作为中国成书最早的数学著作的历史。依据该书透露出来的一些相关信息,可以推断这本著作的成书年代最迟应该不晚于战国晚期,根据墓葬特征及《算数书》中算题所涉及的若干制度,它的著述可能与战国时期的秦人有着相当紧密的关系。
《算数书》在内容、体例方面都与汉代成书的《九章算术》一书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二者在内容上存在着相似或相同之处,这些相似或相同之处可能暗示《算数书》与《九章算术》在著述的过程中同时参考、吸收了一部分当时已经存在的数学著作。在体例方面,数学问题集这一中国数学著作撰述中最常见的形式已经在《算数书》中大致发展成型,并成为后世中国数学著述的传统。同时,也应承认尽管《算数书》一书已经存在十分明显的分类迹象,并且在书题之下有题名这一层次,但是它还没有如《九章算术》那样明确地进行分章,它的题名也没有《九章算术》中各章篇名那样具有统领全章的作用。两书在体例方面存在的差距与其成书的先后顺序是相应的,反映了历史不断向前发展,算学著作著述方法的日渐成熟。依据两书所存在的种种联系,可以对《九章算术》一书发展的渊源做更深入、细致地了解。
因此,《算数书》在中国数学著作编撰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特殊地位,一方面它已经是一本具有专名的数学书籍,有了相当的逻辑顺序,因而不能说它是一种很原始的数学书的编撰形式,由此而知,这样一种编撰形式的形成应是经过相当长时间发展、探索的结果;另一方面《算数书》的编撰体例还没有发达到足够成为后世数学专著编撰模式的地步,它所反映的潜在渐倾明显的归类意识说明当时人们对于数学著作编撰形式的摸索正处在一个巨变的前夜,《九章算术》(不排除更早一些时候成书但久已失传的《杜忠算术》、《许商算术》亦然)等反映的比较完善的编撰体例应该是这种巨变之后的结果。
第二,尽管《算数书》是一部数学著作,但其中记载的许多算题透露的信息都与当时社会经济生活、政府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活动有关,如土地和租税的管理、仓储的管理、劳役和工程维修的管理等。这些相关资料,使学界不仅可以将该书作为数学史资料予以考察,而且还可以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将它作为一份重要的经济、社会史资料来进行讨论。关于墓主我们分析认为,墓主可能名“新”(“□新”?),他的一生跨越了战国末期、秦代、汉初这段中国历史上最为多姿多彩的时期,楚汉之际最初附属于楚,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或吕后三年(公元前185年)八月“降汉”。他曾经充任低级官吏,善于会计,明习法令,可称能员干吏。惠帝元年(公元前194年)六月,以病免官去职。卒年约在高后二年(公元前186年)或高后三年(公元前185年)及稍后。但这不意味着他便是该书的著者,至多可以说他是这部书籍的拥有者。
第三,在《算数书》算题构成模式的分类中,“问—答—术”的模式占了绝对优势的地位,这至少表明在《算数书》编撰的时代“问—答—术”这一三段式的构题模式已经成为当时中国数学领域算题构题的主流,这种模式为后世数学著作编撰时算题结构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而少量的其他表述形式及在具体的数学术语组合使用方面的差异则显示了数学著作的编撰处于方兴未艾、潮流涌现、尚须磨砺的时代特征,《九章算术》中算题记录的进一步规范化应该就是显示了稍晚的中国古代数学家们对于这一时代呼唤的回应。
第四,《算数书》现有的文本结构之外存在另一种文本结构的可能性,即《算数书》的文本结构在整体上来说可能与现有的文本结构是颠倒的,也就是说《算数书》现在的篇首部分应该是本书的篇末部分,而篇尾部分则应是篇首部分。与之相应,本书的书名“算数书”三字应该是题写于全书最末一支简的背面,即整理号为六号的那支简,而不是所谓全书第六支简的背面。根据这种对《算数书》文本结构的新认识,该成果从新的文本结构的角度重新确定了各组简文在《算数书》中可能所处的位置。需要指出的是,重新拟定的《算数书》的文本,其中有若干组简文相互位置关系上是尽可能的参照整理者的文本。这是因为其中一些简文的相互位置关系通过整理者的研究已经比较明显,而另外一些简文依据现有的信息已经无法准确地判断其在全书中所处的位置,亦只能参照处理。所以,新的文本结构如同整理者指出的那样,同样也只是一个大致的考量,完全复原到原来的面貌几乎已经不太可能。重新拟定的《算数书》文本具体如下。
①少广;②大广;③里田;④方田;⑤启广;⑥启纵;⑦井材;⑧圜材、残片;⑨以圜材方;⑩以方材圜;⑾圜亭;⑿旋粟;⒀囷盖;⒁除;⒂郓都;⒃刍;⒄粟求米;⒅粟为米;⒆粟求米;⒇米求粟;(21)米粟并;(22)粟米并、残片;(23)米出钱;(24)程禾;(25)女织;(26)并租;(27)妇织;(28)取程;(29)租误券;(30)耗;(31)耗租;(32)取枲程;(33)误券;(34)税田;(35)舂粟;(36)医;(37)稗毁;(38)丝练;(39)挐脂;(40)羽矢;(41)分钱;(42)缯幅;(43)息钱;(44)饮漆;(45)程竹;(46)卢唐;(47)石率;(48)贾盐;(49)出金;(50)铜耗;(51)传马;(52)狐出关;(53)狐皮;(54)负米;(55)共买材;(56)负炭;(57)羽矢;(58)漆钱;(59)金价;(60)行;(61)增减分;(62)分当半者;(63)合分;(64)约分;(65)径分;(66)分半者;(67)乘;(68)分乘;(69)相乘。
此外,该成果下篇按照重新拟定的顺序对简文做了校勘,涉及文字的辨证、算题意涵的发掘以及个别地方竹简的编连等,并对目前所见各种校勘的优劣、得失做出判断和分析,与其善者从之,其不善者则重做条理、分析。在“饮漆”、“医”、“舂米”、“负米”、“取程”、“租误券”、“以圜材方”与“以方材圜”、“除”、“乘”等诸组简文的文本复原及内涵的发掘方面阐述了与已有解释不同的认识和理解,部分解决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