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可以把杜威哲学划分为两大领域:一个领域是所谓的纯哲学领域,包括元哲学理论、形而上学、认识论、逻辑哲学、科学哲学、语言哲学,它们与我们的生活关系似乎不是那么密切;而另一个领域则是所谓的社会性或者应用性的哲学领域,包括教育哲学、社会哲学、政治哲学、道德哲学和宗教哲学。当然,杜威肯定是不赞同这么划分的,因为他要打破任何形式的人为划分,而且他的哲学运思和理论阐述都致力于打通各种领域之间的鸿沟,整体论的倾向是他的重要哲学特征。因此,我所提到的纯哲学和社会性哲学之间的划分仅仅是为了阐释方便。因为本书所重点讨论的就是杜威的那些“纯哲学”的领域,即元哲学理论、形而上学、认识论、逻辑哲学、科学哲学和语言哲学,并且在探究这一核心概念之下,打通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让杜威的思想变得更为清晰和连贯。学界对于杜威思想存在一定程度的偏见,认为杜威思想散乱且缺乏内在关联,或者认为杜威是那种漫谈式的哲学家,或者认为杜威本质上就是一位教育哲学家或民主哲学家,而没有在严格意义上的哲学领域做出贡献。相信阅读了本书前面的那些章节的读者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产生这种偏见,因为我试图表明,杜威在元哲学理论、形而上学、认识论等领域所做的贡献,在当代哲学语境中仍然是有启发性的;并且,杜威虽然不是那种体系化建构的哲学家,但是他的思想仍然是高度统一的,只不过他的著述在领域上和数量上都极为庞杂,我们很难把握其内在关联罢了。
如果本书前面部分已经初步达到了这一目标,那么接下来的任务就是如何从所谓的纯哲学转到社会人文方面的哲学阐述。正如杜威反复指出的那样,他的哲学目标是把自然科学领域已经取得成效的探究方法和科学方法运用到广泛的社会和人文领域。实际上,杜威在这方面的努力是显著的。杜威并非一位沉浸在象牙塔中的哲学家,他积极关注那个时代的各种理智生活和社会生活,努力把他的哲学精神运用于广泛的教育、社会、政治、伦理、宗教领域,并在每一个领域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你可以给杜威安上任何一个学术头衔,如“伟大的教育哲学家”“伟大的民主哲学家”“伟大的社会哲学家”等,以至于我们也许会留恋于某个名头,而忘了杜威还有其他的称号。杜威不仅在理论上进行了大量的阐述,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投身于实际的社会实践,是最好的知行合一的哲学典范。在任何时代,能够同时在哲学理论和社会生活领域都卓有成效且富有影响的人,都是比较稀少的。
学界已经对杜威的教育哲学、社会哲学、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进行了专门的研究,而本书主要是关注杜威如何把他的探究方法运用于这些领域,通过考察杜威如何把他的基本哲学立场和哲学方法运用于社会领域,从而打通杜威在哲学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思想,同时也厘清了杜威哲学在教育、社会、政治和伦理这些领域之间的内在关联,勾勒出杜威哲学的整体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