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曾经为争议当事人提供了逃离法院的一种方式,如今,调解又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替代仲裁的选择1364919。调解被称作“东方经验”,其与东方文化和传统相当契合,长期以来一直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日本、韩国等地广泛适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国人一般是在不用法的情况下生活的,他们对于法律规定些什么规定不感兴趣,也不愿站到法官的面前去,他们处理与别人的关系以是否合乎情理为准。他们不要求什么权利,要的只是和睦相处与和谐”1364920。如今,这一方式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认可,并已成为纠纷解决机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效非常显著。澳门出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受到东西方文化的双重影响,加上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发展趋势,完善现行调解制度对于澳门也极具意义。前美国大法官沃伦·伯格也曾说:“我们能提供一种机制,使争议双方在争议少,精神压力小,比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一个可以接受的解决结果,这就是正义。”136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