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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障人教育立法30年:轨迹、问题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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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残障人教育立法的发展,呈现了从无到有,从普通法律的个别条款规定到专项立法的发展轨迹,正从政策主导型逐步向依法管理型迈进。立法进程中国家承担义务的思想不断得到明确。但是现今我国残障人教育立法仍存在着体系不完备、法律原则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缺失、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规定不详尽、高等教育招生范围限制较大等问题。建议加大残障人教育立法步伐,建立残障人教育法律体系,运用权利与福利混合立法保障模式实现平等基础上的合理补偿,采用“最小受限”和“最大融合”的立法理念体现融合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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