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权。但综观中国教育体系,除了立法上仍与《残疾人权利公约》存在差距之外,实践中残疾人的受教育权也没有完全落实,在义务教育中仍然存在超负荷粗放发展的问题。因此,中国应改善现有教育格局,确立“融合教育”的理念,实现个性化教育方案,构建从残疾人士角度出发的义务教育体系。
人权,研究报告,中国,2012
张万洪:
姜依彤: 法学硕士,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项目主管、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人权法和残疾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