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了芬兰最高行政法院近期实践中的法律保护的概念。这一概念主要指基本权利(《芬兰宪法》第21条规定了“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这一概念,即法律保护的所谓的狭义概念)。为重建法律保护这一应用概念,本文将所选的案例法分为三个类别加以分析,并得出结论:这一权利潜在地依赖于法律保护的所谓的广义概念。但是,即使在理想层面上,法律保护的范围似乎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只是一个“量词”:人们使用它将恰当分量的法律保护分配到每个具体的案件之中。本文还提出,法律保护可能在两个意义上出现问题:它可以被视为享有权利的权利,在这一意义上其层次是恰当和充分的;它也可以被从法律补救的充分性的角度来理解,而这一理解与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承诺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