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儒学或学或教,并无疑问。然而,自晚清始,儒学被定义为教、甚至宗教、甚至国教的主张便风行起来,直至21世纪,仍有学者孜孜不倦地重复晚清康有为等人的事业。那么,儒教何以成为部分儒者的执着诉求?儒教的诉求又负载了哪些值得解读的信息?回应这些问题,请先述“儒教主张”史。根据我的陋见,在过去的一百多年中,主张儒学为宗教的思潮先后有四波。
1898年,康有为撰写《请尊孔圣为国教立教部教会以孔子纪年而废淫祀折》,标志着第一波尊儒学为宗教运动兴起。康有为认为,淫祀多神使人心混乱,孔孟正学得不到传播,德心得不到发明,因而必须罢黜淫祀;孔教博大普遍,兼该人神,包罗治教,立义甚高,厉行甚严,有助于统一信仰;政府应设立分管孔教会的部门,中央设立教部,地方设立教会,自京师城野省府乡县,皆立孔庙,以孔子配天,人人可祀;乡市设立孔教会,挑选精通六经四书者为讲生,宣讲儒家经典,讲生负责管理圣庙一切事务;每个乡以千人为单位,满千人必须设立孔庙,每座庙安排一位讲生;每个司有数十乡,公开推举讲师若干名,讲师从讲生中挑选;由司而县而府而省依次类推,但称呼不一,府曰宗师,省曰大宗师,合各省大宗师公推祭酒老师、耆硕明德为全国教会之长,朝廷任命其为教部尚书;全国学校一概隶属孔教会,学生每日必须举行行礼仪式;以教主孔子纪年,一者方便记忆,二者可以发起信仰之心。1912年孔教会成立,康有为发表《中华救国论》《孔教会序一》《孔教会序二》等文,重申孔教为国教的意义,认为要立重德之风,建敬畏之心,舍儒教别无他法。至1913年,康有为再发表《以孔教为国教配天议》,系统论证尊孔教为国教的根据与必要性,指出国教是“久于其习,宜于其俗,行于其地,深入于其心者”,孔教正是如此。
20世纪30至40年代,以政府在曲阜举行全国祀孔大典并通过“祭孔决议”为标志,第二波尊孔教为宗教运动兴起。陶希圣发表《对于尊孔的意见》(1934年)惊呼“孔教正是在那儿复活”。田炯锦的《尊孔平议》(1934年)对8月27日全国举行祀孔大典情形的记录:中央党及各院部会特派代表,在山东曲阜举行祀孔大典;十五日中央147次常务会议,通过祭孔决议;同时指出由尊孔而嘉惠及于配享孔子的四哲之后裔,是历朝所无之创举。该文还从天命观、人生观、积极有为、仁、义、忠恕等方面阐述孔教的价值,但强调将孔教教义应附诸实践。此外,此期孔教复兴也有来自学术界的呼应。钱穆的《中国民族与宗教信仰》(1942年),对孔学的宗教资格做了非常学术化的探讨,但认为与西方宗教不同,孔教偏于人事,主为大群之凝结,既与政治平行合流,而主于为有等级之体系,孔教核心“仁”的特点是指人类内心之超乎小我个己之私有以诉合于大群体之一种真情。介于中国民间信仰复杂并存在诸多问题,钱穆赞成孔教信仰成为唯一:“必待乎教育兴明,政治隆盛,而后吾中国民族对于此广深立方大群文化生命之传统信仰,乃始有存在与发皇,此则北宋欧阳子固已先我而言之。”这个时期的祀孔热潮,可以认为是“五四”时期打倒孔家店运动的反动。
20世纪80年代,以任继愈发表《论儒教的形成》(1980年)和《儒家与儒教》(1980年)为标志,第三波判孔教为宗教运动兴起。这一次不用“尊孔教为宗教”,而是“判孔教为宗教”,缘起动机非“尊孔”也。任继愈对儒教的形成进行了系统梳理,认为宋明理学的建立,便是中国儒学造神运动的完成,孔教教主是孔子,其教义是天地君亲师,其经典是六经,教派及传法世系即儒家道统论,儒教具有一切宗教的本质属性,比如,僧侣主义、禁欲主义、原罪观、蒙昧主义、偶像主义,注重心内反省的修养方法,敌视科学生产等。儒家本身就是宗教,它带给我们的是灾难、是桎梏、是毒瘤,而不是优良传统。它是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它是使中国人民长期愚昧的总根源。同年再发表《儒家与儒教》(1980年),认为儒教的形成主要经历了汉代、宋代两次改造,提出对孔子及历史上的孔子不能一视同仁,认为儒教限制了新思想的萌芽,限制了中国的生产技术、科学发明。任继愈的弟子李申随后出版《中国儒教史》(两卷),将这一派儒学是宗教的主张建立在深邃的历史根据之中。
21世纪初期,以蒋庆发表《关于重建中国儒教的构想》(2005年)为标志,第四波尊孔教为宗教运动兴起。蒋庆明确肯定儒教是一个具有独特文化自性的自足的文明体,存在于儒家义理价值形成国家“礼制”“文制”以安顿人心、社会与政治的时代,具有“圣王合一”“政教合一”“道统政统合一”本质特征,这也是儒教的追求目标。儒教具有人类宗教的某些共同特征,如人格神信仰、经典的教义系统、以超越神圣的价值转化世俗世界等,但儒教也有自己的独特特征,如信奉多神教、万物有灵论、没有国家之外的独立教会组织等。今天重建儒教的目的就是用儒教解决中国的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和人生问题。儒教可走两条道路:一是“上行路线”,即通过士大夫的学术努力与政治活动,使儒教义理价值进入到政治权力中心,让政治权力成为儒教价值的载体,然后再从上到下影响到社会形成礼乐教化的“礼制”“文制”,通过“礼制”“文制”起到安顿社会人心的作用。二是“下行路线”,就是在民间社会中建立儒教社团法人,成立类似于中国佛教协会的“中国儒教协会”,以儒教协会的组织形式来从事儒教复兴的事业。“中国儒教协会”是一宗教社团组织,既是复兴儒教的宗教组织形式,又是作为宗教的儒教本身。“中国儒教协会”拥有其他宗教组织没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组织方面的特权。由于儒教过去是国教,将来也要成为国教,所以“中国儒教协会”在中国诸宗教中的地位相当于英国圣公会在英国诸宗教中的地位。中国儒教协会不仅有参与政治的特权,有获得国家土地、实物馈赠与财政拨款的特权,还有设计国家基础教育课程的特权,有设计国家重大礼仪的特权,有代表国家举行重大祭典的特权,以及其他种种特权。
如上即是过去百余年中国历史上发生过的四波尊(判)孔教为宗教的思潮。回顾这段跌宕起伏历史,我们大致可以获得这样一些信息:第一,在主张儒学为宗教的论证上,四个时期一脉相承。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到20世纪30~4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再到21世纪初,都视孔教为宗教,这一点是一脉相承的。比如,蒋庆的主张绝大部分内容是康有为主张的继续,而在论证儒教是宗教上又对钱穆、任继愈的观点有所继承。第二,在主张孔教为宗教的动机上,四个时期略有差别。虽然都主孔学为宗教,但它们的诉求不完全一致。有以发明德心、统一信仰为诉求,有以传播儒教思想、教化民众为诉求,有以批判儒学、否定儒教为诉求,有以儒教解决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和人生问题为诉求。这说明提倡一种学说的动机,深受政治、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动机的良莠直接影响到儒学的命运。第三,在主张孔教为宗教的学术探索上,四个时期各有贡献。由于要论证儒学是宗教,就必须从儒学体系中寻找宗教元素,并加以整理和发扬,这就客观上推动了儒学研究的深化,有助于全面认识儒学、评价儒学。康有为、钱穆、任继愈、蒋庆在判儒学为宗教的前提下,都对儒学的宗教性进行了独到的、深入的学术化研究,揭示了作为宗教的儒教的特点,因此,也许尊儒教为宗教运动并没有获得实质性成功,但伴随儒教为宗教主张而生产来的学术上的成果,我们乐于消化与接纳。第四,必须关切“尊孔教为宗教”之外的意义。直至今天,尊儒教为宗教、为国教的运动仍在进行,这说明百余年的尊孔教为宗教运动并未取得实质性成功,因而我们需要关注的可能不是“孔教为宗教”在学理上有无根据的可能性,而应关注尊孔教为宗教所隐含的价值诉求,这就是:这个时代我们欠缺什么、需要什么、重建什么,因而儒教之为宗教的主张及其运动,若能够对于中华民族精神信念的构建有所启示,能够对于中国社会品质的净化与提升有所作为,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吝惜我们的掌声,而应该为之鼓掌喝彩的。
《学术评论》201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