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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绩效考核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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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所分配制度上,大多数律所的做法是:合伙人分担成本后拿走其全部创收,聘用律师交纳固定管理费后拿走其全部业务收入,或者采用提成方式进行分配。这样,律所没有积累,很难形成合力去研究专业问题和进行业务拓展,律师的团队合作、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局面很难形成。

为了突破上述的局限,有的律所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律所借鉴公司化运作的模式,开展各部门和律师之间的合作,努力形成团队拓展和团队办案的机制。在分配方面,改变传统的做法,实行按照律师在业务过程中的贡献(或绩效)进行分配。但是,由于很难界定律师在整个法律服务过程中的作用和贡献大小,因此建立科学的分配机制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借鉴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建立科学的律师绩效考核制度,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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