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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受益权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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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权信托作为一种创新交易结构在近年发展迅猛,交易模式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资产收益权模式和财产权信托附加受益权转让模式两类。自“纯高案”后,业界开始审视资产收益权信托的正当性。从信托财产的合法性、确定性、可让与性出发,借鉴不动产收益权在立法中的态度演变,收益权信托模式存在被认定为信托无效之风险,但通过法律解释及无效行为转换机制,亦可将资产收益权信托解释为基础资产本身的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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