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国际法的人都知道,国际人权法和WTO法律制度本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体系:国际人权法是规范个人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权利内容以及如何通过国际合作保障和促进人权的国际法律制度,而WTO法律制度则是规范各成员方领域内的对外贸易政策和措施、通过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二者无论从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还是法律原则、具体规则的内容上讲都无实质性的内在联系。那么,是什么让西方学者强力推动这两个原本“井水不犯河水”的国际法分支相互融合呢?许多学者认为,“人权入世”思潮背后包含了十分复杂而深刻的国际背景,研究和了解这一背景有助于我们对人权与WTO关系的认识。
刘敬东: 1968年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国际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2006年获首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提名奖。1986~1993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研究生院,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1998~2001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国际法专业,获国际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担任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WTO法律实务研究所主任,其间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曾出版《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中国入世议定书解读》等学术专著,《WTO的未来》、《贸易政策审议——WTO秘书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告》等译著,主编《反倾销案件司法审查制度研究》、《WTO:解释条约的习惯规则》(与赵维田合作)等,主持商务部多项课题,并在《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中国法律》(香港)、《法制日报》、《国际贸易》等报刊发表大量学术文章和评论。曾担任2006~2008年度《中国法治蓝皮书》国际经济法部分撰稿人,《中国法治建设30周年》、《国际经济法学30年》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