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会问:WTO目前没有系统地考虑国际贸易中的人权事务,也尚未将人权法规则纳入WTO法律制度,它的体制中存在人权事务吗?实际上,无论WTO是否愿意,在其运行过程中完全排斥人权事务是不可能的。从国际关系学角度讲,各种国际关系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作为一个国际组织,WTO不可能生活在真空里。随着多边贸易体制的不断进步和发展,WTO与其他国际组织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将逐渐增多,对WTO体制之外的国际事务根本无法完全回避。
刘敬东: 1968年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国际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2006年获首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提名奖。1986~1993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研究生院,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1998~2001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国际法专业,获国际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担任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WTO法律实务研究所主任,其间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曾出版《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中国入世议定书解读》等学术专著,《WTO的未来》、《贸易政策审议——WTO秘书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告》等译著,主编《反倾销案件司法审查制度研究》、《WTO:解释条约的习惯规则》(与赵维田合作)等,主持商务部多项课题,并在《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中国法律》(香港)、《法制日报》、《国际贸易》等报刊发表大量学术文章和评论。曾担任2006~2008年度《中国法治蓝皮书》国际经济法部分撰稿人,《中国法治建设30周年》、《国际经济法学30年》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