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在贸易领域获得巨大成功的多边体制,WTO能否通过自身的规则解决与贸易相关的人权问题?或者说,WTO法律框架内是否存在解决人权问题的机制?要回答上述问题,就必须研究WTO协定中与人权、劳动权密切相关的条款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实践,不应轻易地认为WTO现有机制不能解决人权问题。一些支持“人权入世”的学者在未作详细了解和分析之前就断言WTO体制无法解决人权问题甚至侵犯人权,这显然是不负责任的。
在笔者看来,如果WTO法律制度本身能够解决国际社会对人权问题的重大关切,那么,主张“人权入世”就会变得无的放矢。鉴于此,从国际人权法角度客观考察、认真分析WTO现行法律体制,对人们正确认识WTO法与人权法的关系无疑是必要的。面对国际上的强烈呼吁,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高办”)自2001年起就开展了这方面的专题研究工作,发表了多份研究报告,这些报告对探讨WTO体制内处理贸易与人权关系问题的途径很有价值。
刘敬东: 1968年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国际经济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国际法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2006年获首届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提名奖。1986~1993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研究生院,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1998~2001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国际法专业,获国际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担任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WTO法律实务研究所主任,其间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工作。曾出版《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中国入世议定书解读》等学术专著,《WTO的未来》、《贸易政策审议——WTO秘书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告》等译著,主编《反倾销案件司法审查制度研究》、《WTO:解释条约的习惯规则》(与赵维田合作)等,主持商务部多项课题,并在《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中国法律》(香港)、《法制日报》、《国际贸易》等报刊发表大量学术文章和评论。曾担任2006~2008年度《中国法治蓝皮书》国际经济法部分撰稿人,《中国法治建设30周年》、《国际经济法学30年》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