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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博士后制度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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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博士后制度弥补了我国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的不足,亦可满足高校课程开发与建设的需求,有利于完善博士后制度,有利于创新高校教师雇用结构,建立有效的人才流转机制,强化“优胜劣汰”机制;对组建教师队伍,切实把好教师选聘质量关,起到了很好的政策导向作用。但是,师资博士后制度的发展面临国家层面的制度保障不足、定位不清、招收困难等困境。在明确教研结合为师资博士后核心特征的基础上,需要反思该制度的先天不足。从制度化角度,师资博士后制度作为一种嫁接制度本身不具备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诱致性制度变迁自身的局限阻碍了制度完善的步伐。从功能性角度,师资博士后制度的目标是培养具有教研结合能力的大学准教师,而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在培养教师教研结合能力方面更具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因此,师资博士后制度必然是一种临时性的制度。尽管如此,它亦启示要促进博士后培养的多样化和项目化,加快建设大学教师发展中心,以及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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