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着独立的司法职能,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为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加强系统间的业务协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与安徽省司法厅开展数据共享、跨界融合工作,利用专网、互联网在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律师服务平台与司法行政系统对接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全面实现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网上联合办案,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法院,信息管理,审判智能
刘华: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装备处副处长。
张新龙: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装备处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