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人民币区域化是一个“推己及人”的过程,即把与人民币相关的制度在我国的法定效力跨越国界地推广到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他国的认可并使人民币具备交换媒介、价值尺度和价值储藏等职能。因此,在实现人民币区域化的过程中,首先必须对我国与人民币相关的制度进行完整且详尽的梳理,并站在SDR框架下人民币区域化的全局高度,分析、完善制度的不足之处,以实现我国与人民币相关制度的优化,从而使人民币获得他国政府的信赖与支持,为人民币区域化的前行保驾护航。
丁国民: 丁国民 博士,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州大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美国爱荷华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农村法治问题。著有《法治“三农”》《中国村民自治权研究》等专著,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等多项。
陶菁: 陶菁 福州大学法学院讲师,福州大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曾担任《朝阳法律评论》执行主编。主持过省软科学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