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进行交换,实际上是产品价值的二重性和效用价值的二重性进行交换,它们之间进行“对流”:生产价值和需求价值相交换,买方出让需求价值,卖方实现生产价值,这实质上是产品实体价值转化为生产价值,再通过需求价值来实现,这是商品实体价值的交换价值量的二重性,也就是“商品价值量”的二重性;生产量(供给量)和需求量相交换,卖方供给一定量的商品,出让使用价值,买方购回一定数量的商品,实现使用价值,这是商品使用价值的交换价值量的二重性。通过这样的“对流”,商品的产品价值和效用价值交换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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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小鹏 生于1977年11月。西北政法学院法理学专业硕±研究生。现供职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曾在有关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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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芳新 生于1976年5月。南京农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硕士研究生。现在甘肃省农业大学工学院工作,副教授,曾在有关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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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英 生于1951年9月。曾任中共华亭县委副书记,平凉地区教育处副处长,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现任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在《甘肃社会科学》、《甘肃理论学刊》发表《论生产过程也形成价置》、《论商品交换价值与货币交换价值的二重性》等论文,合著有《破解剩余价值之谜》、《生产劳动价值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