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历史中不断创造,在创造中不断转化、发展,形成新的传统。同自然界所有生物一样,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有生命的,它先于个体而存在,不随个体消失而消失。虽然它同现代法治精神存在冲突,但是在儒家思想的支配下,其为维护中国古代政治、军事、经济制度的稳定和统一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它也同马克思主义学说、西方法律思想一道成为中国现代法律文化的根基。从生命周期的视角剖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厘清其历史脉络,进而分析在现代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的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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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华未: 宋华未,男,上海大学讲师、审计处副主管,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