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法学教育无论是教育理念还是教学方式、教学语言等都有待完善提升。本文认为,为澳门社会培育符合“一国两制”发展要求的法学人才是澳门法学教育的重大历史任务。为此,应当在充分掌握澳门法学教育现状的基础上,确定澳门社会所需的法律人才种类,检讨相应的学生素质与教学内容等问题,从而建立起既不同于原有的葡式,也不同于现有的中国(大陆)式的澳门法学教育模式。
司法制度,澳门,法治建设,法律改革
李燕萍: 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副教授级研究员,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