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政权的顺利交接,中方从澳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在过渡期内必须解决三大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法律本地化”问题。在澳门回归祖国已逾十年的当下,对其重新加以审视,并非一件过时或者多余的事。相反,这不仅关乎我们对过渡期澳门法制发展的阶段性总结,亦在很大程度上有助我们更好地评判当前澳门法制的基本面貌,进而把握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为此,本文研究了澳门法律本土化的内涵、使命、范畴与得失。
司法制度,澳门,法治建设,法律改革
何志辉: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