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经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委省政府批准,在山西省临汾市的翼城县开始实行“晚婚晚育加间隔”的二孩生育政策试点。这一政策规定当地农村居民在晚婚晚育和延长一、二孩生育间隔的基础上普遍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显然,这是与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所实行的“一孩半”政策不同的一种生育政策实践,目的是探索一条“合情合理、群众拥护、干部好做工作”的中国式计划生育道路。迄今,这一试点生育政策已经实行了22年。
计划生育,人口政策,调查报告,中国
刘爽: 刘爽,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